『順從』是我們因恐懼.義務或罪惡感而產生的行為
小時候,為了符合父母的期望
我們成了『好兒子』或『好女兒』
如今為人父母,為了符合自己的期望
我們成了『好爸媽』
我們放棄自我,一意配合兒女所望
原因可能是擔心他們不高興或退縮
不然便是想避免我們自己內在的罪惡感或恐懼
費茲休.道森博士(Dr.Fitzhugh Dodson)在其著作『如何用愛規範兒女』中曾說:

『對於兒女,縱容式的父母可能覺得「我有罪惡感,而且不知道自己這樣教養你對不對,所以我要把自己都奉獻給你,極力補償。這樣,我才能為撫育而犯的可能錯誤做贖罪」這種父母可能以為「如果我不順從兒女的希望,他們就不會愛我」』

有個順從的簡單例子:
查爾斯今年十二歲,體型瘦長
這個星期六,一整個早上他都窩在電視機前看電視
中午肚子餓了時便命令:
『媽,替我弄點吃的吧』
講完立刻回去繼續看電視
做媽媽的一方面不想看兒子沒有午飯吃會抱怨.發牢騷
一方面擔心如果不替兒子弄吃的,他的營養會不夠
所以就照兒子的指示做了
但同時,她一方面生氣兒子懶惰.不懂事
一方面也生氣自己竟容許兒子的行為

她的行為(照兒子吩咐做午餐)不是有愛的行為
因為它不能增進自己和兒子的感性成長和責任感

由於衷心所望的行為與順從的行為相反
出於衷心的行為是有愛的

我們的行為愈是出於衷心所望
而非出於恐懼.義務和罪惡感
我們對自己和兒女會愈滿意

...........摘錄自"愛孩子,愛自己"一書(遠流出版)

 

小草強推~"愛孩子,愛自己"這本書~讚讚讚^0^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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