懲罰通常就是實踐一項威脅
比如:真的打孩子屁股
而不只威脅著要打屁股
亦即:當真奪去兒女一項特權
而不是威脅著要奪去它

父母懲罰孩子
親子兩方誰也學不到什麼有價值的東西
懲罰兒女沒辦法教導兒女尊敬父母
反之,兒女倒因而學會了怨恨.嫌惡和壓抑

面對每一個迎面而來的不悅.困難或問題時
(相信我們,我們自己有三個小孩,我們知道那些不悅.困難.問題確實多得很!)
你可能會想到無數個可供選擇的解決辦法
但是,這麼多的選擇當中,卻只有一個會帶來最佳結果
這個辦法是:放下你的自我保護,想想什麼辦法能幫助你和孩子成長
提高你們的個人責任感。換句話說,就是選擇有愛的行為

就我們所知,最正面.最有力的方法
就是把我們意識和意向從『怎麼樣才能保護我自己,以躲避痛苦的感覺』轉變成『要怎麼樣做,才是對別人和對我自己最有愛?』

如果你不加思考,則多數互動都將是操縱的.沒有愛的,企圖使人改變的

除了前面提過的那些,我們還可以再添加許多暗含操縱的策略,比如:比較.抱怨.笑話.賄賂.撒謊等等,不一而足,甚至讚美和關懷備至都可能是微妙的控制形式。假如弄不清楚你使用的方法是不是暗含操縱,請你的孩子告訴你吧。

............摘錄自"愛孩子,愛自己"一書(遠流出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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