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父母常常為他們的憤怒找理由,說:『我沒辦法呀!』
但事實上,要不要用憤怒的行為表達,是當事人的選擇
真的碰到塊頭比較大.比較強壯或是比較有權力的人──比如老闆
差不多每個人都能控制著,不把憤怒用行為表達出來

但是,沒防衛力的孩子,即使他們與事情沒有關聯
也很容易成為大人累積的憤怒和不滿的發洩對象

到我辦公室來求助的父母常說:
『我知道我不應該打我的小孩,但不曉得什麼鬼使神差,我就是失去了控制』

我告訴他們,失去控制是他們自己選擇的
因為不發脾氣的反應不是他們當時的最高優先
想想,假如有人用槍抵著你的頭說:
『下次你再對小孩發怒,再對小孩大吼.摑耳光.打屁股或是批評,我會把你的頭射穿』

那時候,不發怒便是最高優先,你自然就會選擇不發怒了

我一向用這個例子對人說明,我們確實是有選擇的餘地

............摘錄自"愛孩子,愛自己"一書(遠流出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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